在香港上市的主要中介機構及其角色
保薦人
計劃上市的公司必須委任合適的保薦人,且符合以下規(guī)定:
主板上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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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為交易所會員、發(fā)行商、商人銀行或交易所接納的其他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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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主板上市規(guī)則》,中國發(fā)行人須于上市后至少一年內繼續(xù)聘任其保薦人,或交易所接納的其他財務顧問或專業(yè)券商。
創(chuàng)業(yè)板上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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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依照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獲發(fā)牌及注冊,同時在交易所核準的「創(chuàng)業(yè)板保薦人名單」中挑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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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有固定任期,至少涵蓋上市時該財政年度的余下時間及其后兩個財政年度。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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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個繁復上市過程的統(tǒng)籌者和領導者,為擬上市公司(公司)籌備上市事宜,并處理交易所就有關申請的一切事宜所提出的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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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上市的專業(yè)財務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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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公司與聯(lián)交所、中國證監(jiān)會、香港證監(jiān)會及各專業(yè)中介機構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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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各有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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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公司的重要資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準確地披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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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公司所有董事明白作為上市公司董事的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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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股票推銷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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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承銷團
申報會計師
公司的所有會計師報告,均須由具備《專業(yè)會計師條例》所規(guī)定可獲委任為公司核數(shù)師資格的專業(yè)會計師編制。該等專業(yè)會計師須獨立于發(fā)行人之外。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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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準備會計師報告,此報告將刊在招股章程內,使準投資者能作出充分掌握資料的投資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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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公司的財務記錄及財務狀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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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相關會計準則及監(jiān)管指引編制公司帳目
法律顧問
法例規(guī)定擬上市機構須委任兩位香港律師,分別擔任公司及有關保薦人和承銷商的法律顧問。倘若公司于國內或海外均有業(yè)務,也須委任一名當?shù)氐穆蓭煟峁┯嘘P該司法區(qū)域的法律意見。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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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委任公司提供專業(yè)的法律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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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公司遵照各個相關司法管轄區(qū)的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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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保薦人及申報會計師就公司須進行的重組事宜緊密合作
資產評估師
擬上市公司須在上市前委任資產評估師對其物業(yè)及其他資產進行估值。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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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公司的土地及物業(yè)權益作出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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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寫有關估值報告刊載于招股章程內
包銷商/配售代理
一般為證券行及交易所參與者。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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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股份發(fā)售期間分銷公司的證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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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銷商須包銷投資者未有認購的股份
財經公關公司
角色及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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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(xié)助統(tǒng)籌及執(zhí)行上市公司的推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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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投資者及公眾人士對公司的興趣